《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关于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
诉讼时效为三年,该规定自权利主体知悉或理应知情权被侵犯之时起开始计算。在此基础上,如有特别情节者可提出适度延长请求。然而,若从权益受侵害之日算起,超出法定诉讼时效二十年后,人
民法院将不予受理相关维权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