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商品房存在品质缺陷的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种精准且深入的处理方法可供参考与实行:首先,若房产销售商提供的房屋无法达到合格标准:
1.实际履行方式:购买者所购入的房子如遭遇地基基础工程及
主体结构方面的品质问题,如经过加固措施等修理可使该建筑恢复安全性,此时
买房者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先前签订的
购房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他们应尽的职责。
2.
解除合同:若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
工程质量问题,经修复手段无法彻底解决时,购买者有权寻求解除购房合同。
3.
违约金和
损害赔偿:当房产销售商交付的房屋不能符合要求,无论购买者选择主张实际履
行权利或解除合同,都不妨碍他们要求房产销售商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和支付违约金,并需要地产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损害
赔偿责任。
4.违约
侵权责任:
购房者因房产销售商一方的违约行为遭受身心、
财产权益等方面的侵害,受到伤害的一方可根据本法规定选择请求实施违约责任追究或是按照其它法律规定提出侵权责任
诉讼。紧接着,对于已经完成交付使用但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
1.已进行交付的房屋品质存在问题的情况:在
保修期内,房产销售商务必承担起修复的责任,倘若房产销售商拒绝执行修复工作甚至在合理时间范围内故意拖延修复事宜,购买者有权自己或
委派他人进行修理。同时,修理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在此期间产生的其他
经济损失皆由房产销售商全额承担。
2.由于房屋品质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遇此状况,购买者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
赔偿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