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屋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我们应当及时找到对应的开发商进行交涉,以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倘若发现有明显的质量瑕疵,我们应首要接触开发商,因为作为
购房方,我们与卖方具有无可争议的直接
合同关系。若涉及到关于
商品房质量
保证责任方面的争议,假如开发商未能提供满意的解决办法或者您对其解决方式有所不满,您有权向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并请求组织相关鉴定,同时也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职能部门进行投诉。若以上所有途径仍无法妥善解决问题,您还有权提起仲裁或依据法律规定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
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