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入住新居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优先考虑向开发方提出反馈意见。若经初步沟通仍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则可选择向住建部门投诉,因其具有对各开发商直接
管辖与监管的权力。若某间住宅房源确实存在严重质量瑕疵,可通过发起
申诉并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公司将率先与
施工单位取得联系,以寻求双方意见一致的解决方案;如协商不成,便可转向请求住建主管机构下属的质量检测站对此事项加以处理。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
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