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已经支付完全部款项且签署了完整
购房合同的
购房者,若发现存在以下状况,您有权选择撤销购房合同并要求返回相应资金:
首先是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具体表现为交房日期已经届满,但购房者始终未收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书或者所购买的房产尚未达到入住的标准;
其次,由于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手续不全,可能会导致整个购房合同
法律效力丧失。第三种情况则是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允许擅自更改房屋设计方案的行为;接下来,当房屋实际测量面积相较于
签订合同时的暂时估计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之时,您便有权向开发商提出
退房要求,并且还能向其索取相应的利息补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关于面积误差处理的另行约定,那么就应该依据此进行处理和解决。
最后,当房屋质量严重影响实用性时(以法律解释为准),作为购房者的您同样享有退房权,并可要求开发商予以
赔偿相关的
经济损失。对于房屋所有者来说,当房产存在被
抵押或者涉及其他
经济纠纷等特殊情况,他们也有权随时申请撤销购房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
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
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
商品房买卖
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