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
付定金之后,依然有权利选择退出
购房交易。若是由于买方向卖方提出
退房申请所致,那么买方将被视为违反书面协议中的条款,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买方不仅无法取回
定金,甚至可能还要为此
赔偿一定金额的
违约金。然而,若是卖方未能按照之前双方签订的协议履行义务或者卖方自身存在
欺诈等
违规行为,买方则有权向卖方索回双倍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
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