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寻求开发商的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倘若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严重干扰了您的日常生活和正常使用,那么作为购楼者,您有权利要求解除与该开发商之间的
合同关系并提出相应的
赔偿诉求。然而,若该问题尚不足以对您的日常生活产生过大负担,那么开发商便需要承担起修缮责任。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拒绝履行修缮义务或在合理时间内推诿搪塞,您将享有自行或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权力,而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维修期间导致的任何其他损失,则应全权由开发商负责。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
买受人恳求
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
保修期内,
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
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
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