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维修事宜。房主可通过与房产开发企业进行直面商讨,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2.寻求第三方专业维修服务。在与房产开发企业沟通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房主可以自行寻找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处理。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皆应由开发商全权承担支付。
3.向
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出投诉。在友好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对于购
买房产的消费者而言,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无疑是最为妥善有效的解决途径之一。同时,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也会依照法律、
法规、规章及政策等进行协调与斡旋以促成双方达成谅解。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买受人认为
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