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购房过程中出现贷款审批未果的情况,通过友好协商并得到各方共识后,方能顺利解除原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从而实现顺利
退房。然而,若因个人财务状况等自身因素未能成功申请到贷款,在对方坚持不同意
解除合同并希望继续
履行合同时,要求退房就意味着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在此种情况之下,不仅须对因不愿购买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给予合理补偿与
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