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内容提供关于
退房事宜的解答。一方面,
购房者有权与销售方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圆满解除合约;另一方面,若在签订之初便在协议中明确或在法定规定的解除条件产生之后,将退房通知按时送到销售方手中,待到此通知抵达销售方之时
房屋买卖合同即可正式解除,进而启动退房程序。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情况下如未能满足相关退房条件,通常不允许退房操作,若强行行动则有可能引发违约行为,需承担支付
违约金等相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