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况下可进行
退款操作。
首先,
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就
退房事宜展开深入沟通与商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达成退房的目的;
其次,若双方已经在合同中约定了退房事宜,或有相关法律
法规确认的解除条件存在,那么,购房者也可以随之向开发商发送书面退还房屋的通知,自该通知送达到开发商处起,
房屋买卖合同即被解除,由此实现退房的目标。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如若不符合上述所提到的任一退房条件,通常情况下无法进行退房,倘若强行退房可能面临
违约责任,需要付出相应数额的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