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了
商品房而该项目不幸遭遇烂尾的情况下,作为
购房人的您并没有权利擅自停止支付贷款款项,因为这可能构成严重的
债务违约行为,并需为此事付出相应的
违约责任代价。因此,建议您按照如下专业角度提供的途径来处理此类停贷问题:
(1)主动与负责本笔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深入磋商,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暂时中止对房贷的偿还工作;倘若经过充分沟通,最终达成共识,那么您务必签署相关的停贷协议以明确各方权益义务。
(2)提出
诉讼申请:若您对此方面有更进一步的诉求或疑虑,欢迎您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期依法解除您所购房屋的
买卖合同。这样,随着
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终止,您也有机会要求撤销先前与银行签署的
房屋抵押合同。一旦
抵押合同被解除,届时您将无需再行归还尚未偿清的房贷余额。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
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