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各项情形,均构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交易中之
违规行为:
首先,开发商与购得者签订了
购房合同之后,竟私自将该处房产转售予他人;
其次,当房源预变更为使用性质时未得到买方的同意;再次,毫无原因地延期交付房屋,此做法违反原
合同条款;
最后,未能依照合约规定的期限顺利完成所有权登记手续等事项。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