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购买了本应正常交房却出现烂尾情况的
商品房之业主,由于商品
房建设项目已经无法继续进行,因此务必确保尚未竣工之前,所有业主均不得私下停止支付房款以及
按揭还款的行为。若因个人擅自停贷导致
债权人对于其
债务违约的认定,那么该买家将不得不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后果。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
购房者应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首先,与关联银行进行积极协商;
其次,向法院提
起诉讼以解除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约,此举在
房屋买卖合同得以解除之后,还可进一步申请终止与其银行之间所生效的
房屋抵押合同。一旦房屋抵押合同被依法终止,那么原本需要承担的房贷压力便会随之消失。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
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