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将会被视为构成违约。然而,若是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或其他非开发商本身所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交付延误的话,一般并不视为违约事件。根据我国于2021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一个合同的一方不履行其
合同义务,或在履约过程中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时,应当承担对相对方的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
履行合同条款、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以及
赔偿相关损失等。至于第五百七十八条的法律要求更为具体,即当合同的一方通过明确的语言表达或实际行动表现出无法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相对方有权在
合同履行期到期之前依据该条款向其追究其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