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外房地产交易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秉持平等互利之原则妥善协商并寻求解决方案,若经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向上诉机构申请调停以达成和解协议。若此途径亦无法解决争议,
当事人有权依据房地产交易合同所载明的条款,委托特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然而,即使仲裁裁决书已下达,若双方仍对于结果存有争议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向所在国的最高人
民法院发起
民事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
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