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并不存在所谓的“虚
假离婚”这一说法。实际上,只要婚姻双方
当事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离婚登记手续办理,那么婚姻关系就应自动解除,从而产生与真实
离婚相同的法律效果。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
虚假离婚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并非真心想要结束婚姻关系,而只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作出的离婚行为。然而,这类行为无疑是对法律漏洞的利用,既可能导致受法律规制,也可能带来不可预见的损失后果。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