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建议采用协商方式来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各方
当事人应保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并通过相互理解与宽容,构建友好和谐的关系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消除
纠纷。
其次是调解解决方法。这种程序强调的是平等、自愿以及
合法性,目的在于促使各方面在尊重彼此意见的前提下,独自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另外,如果当事人经过上述两种途径仍然未能成功解决问题时,他们有权选择以
诉讼方式来获得司法裁决。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