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请您注意以下
退房操作流程:首先,当您决定欲进行退房申请时,敬请您向我们发送
书面形式的退房通知书;接下来,涉及到各项手续的处理,建议您在收到退房请求的15个自然日内办理妥当;同样需要您理解的是,自收到您的退房要求之后,我们会在15个工作日内为您完成全额
退款以及您与相关贷款金融机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所有程序;最后,我谨代表开发商郑重承诺,在您提交退房通知书后,我会无条件地依法依规将所有
购房款项原路奉还至您手中,同时也会顺利为您办理
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
违约责任。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