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请参见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无论是
公开审理还是非公开审理的案件,人
民法院均应该做到当庭宣判并公开宣告判决结果。当庭宣判时,法院应于宣判后十日内送达
判决书给
当事人。对于定期宣判的案件,法院亦应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
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
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
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