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行为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开发商将存在质量缺陷的房屋进行销售;
其次,开发商采取一房多售策略;再次,开发商所提供的精装修房产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其与展示样本存在显著差异;此外,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办理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最后,开发商未能依据合同如期交付房屋给买方。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