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符合相应条件下是有权选择解除
购房合同并进行
退房操作的。
首先,购房者可尝试与售房方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共同决定是否
解约;
其次,在购房合同中若已事先制定了相应的附加条款或法律规定明确了合理的解约条件,那么当条件出现符合情形时川,也可以通过向售房者发出退房通知,以此方式提前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退房程序。然而,必须要注意,如若是未达到上述提及的相关退房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要求退房,往往需要承担起
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