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地产开发商在贷款环节出现
违约行为,导致买家无法获得贷款支持,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
连带责任。又或是由于开发商未能及时提供对应之
房屋所有权证明或遗漏提交相关文件资料而致使贷款审核未获通过的,或者在开发商未能充分履行其
购房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从而引发贷款违约事件的发生,此时开发商应与买受人共同承担向银行还款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
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
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