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如达成一致意见,
购房者有权选择退货并获得全额
退款。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通过法律程序成为解除条件时,也同样允许购房者要求开发商返还房屋及相关款项,同时违约方需负起相应法律责任。所谓
合同解除,即是本合同的
当事人中的一方或双方向法院申请,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或经当事人双方共同商定,依法终止本
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即享有国家法律提供的保护。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