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已经完工的前提下,破产企业仍存在履行与
购房者约定的相关义务的可能性。然而,倘若房产尚未完全竣工,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下区分:
首先,关于
按揭贷款购置房屋的权益归属问题。当购房行为发生且房屋尚未竣工之际,购买方并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然而,待房屋完成建设之后,若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全额款项,即有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其次,对于采用分期
付款方式购
买房屋的情形而言,一旦购房者付清所有应缴款项,即可请求
破产管理者将
房屋所有权进行转移。倘若购房者未能结清所有款项,那么破产管理者便有权独立作出选择,要么
解除合同,要么接受款项并转让房屋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
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