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此类情况时,
购房者有权选择与售房方达成共识共同
解除合同,或者在
合同条款明确规定或符合法律
法规所限定的情形发生之后,向售房者发出正式的
退房通告,在通知文件抵达售房者手中之时,便可终止并解除房屋买卖合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未达到上述任何一种特定的退房条件,一般是不允许退出交易的;倘若强制要求
解约,则极有可能引发违约
纠纷,届时相应的一方需承担支付
违约金等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
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