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发生以下情况时,应被视为
违反合同约定并负有责任:
1.房屋在具有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进行销售交易;
2.将同一套房产进行多次销售而构成
欺诈行为;
3.所提供的精装修房存有严重质量缺陷或者与展示的样板间存在极大差异;
4.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相关
产权过户手续;
5.未能按照合约规定日期如期交付房屋给
购房者使用。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