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因以下因素
违反合同约定,将被视为构成
违约行为:
1、房地产产品在质量上存有瑕疵,但开发商仍执意进行销售;
2、开发商在出售同一物业时存在“
一房二卖”的不当行为;
3、开发商所交付的精装修房间存在实质性的质量问题或者与事先展示的样板间存在显著差异;
4、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房产所有权的
过户手续;
5、开发商未能如期向业主交付使用房屋。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