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购置产生的诸多争议问题,通常可采取协商、调解、仲裁乃至提
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在此过程中,尤其需要重视对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调整工作。这主要通过
当事人双方自行选择,或经调解人引导下,主动参与到调解人的工作之中,协助调解人对
纠纷中所涉及的事实情况及其本质进行深入的调查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区分真正的是非黑白,最后借助调解人之力,向
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宣讲清楚相关事务,并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期达到顺利解决冲突纷争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
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