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恪守承诺,那么便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我们与您所签订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予以相应的经济
赔偿。对于违约事件的赔偿问题,
当事人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数额的
违约金或损失
赔偿金,亦可制
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但如遇合同并未详细规定情形,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就可以参照以下标准进行评估和确定了:倘若发生
逾期支付
购房款
纠纷,应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为基础,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标准来计算;而如果是因为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所导致的争议,则需以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该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与该地产相似地段同级别的房屋租金标准为参照对象,进行合理判断并计算得出。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
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