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
合同纠纷案中,通常审判所需的时间为三至六个月不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
民法院在适用
简易程序处理案件时,应
保证在
立案后三个月之内予以审结。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延长审理周期,则必须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方可再延展一个月。同样,依据该法律
法规的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予以审结。若有特殊原因需延长审理期,亦需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最多可再延长六个月。如延期仍无法满足审限需求,则需上报请求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