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房屋纠纷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通常是无法顺利完成
产权转让手续的。在认
购房产之前,应深入调查开发商的资信状况以及企业运营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已经签署了房产销售合约,但发现交易目的难以达成的购房者,应该立即寻求通过合法途径解除该份合同,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
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
根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
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