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房地产相关
纠纷时,原则上是不允许办理转让手续的。所以在购置房产前,务必对开发商的资质以及其当前的经营状态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和理解。若已经签署了正式的
商品房销售合同,然而因为某种原因导致该合同的目的无法达到,那么应该立即采取措施促使该合同得以撤销,同时也享有申请并获得相应损失
赔偿的权利。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
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