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
房屋质量纠纷时可采用以下几种途径:通过友好协商、寻求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协助,或提交仲裁申请以及将争议诉诸于人
民法院进行
民事诉讼程序。如各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协商与调解均以失败告终,则可委托
仲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来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判,或者请求具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权威性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