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关于
房屋遗产继承所产生的争议的解决方案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通过自我协商进行解决。在房屋遗产继承方面出现问题时,有关各利益方应当在充分尊重彼此意愿且不受任何外部干扰因素影响的原则下,就
遗产分割的具体时间、方式以及各自应得的份额等关键问题展开全面而深入的讨论,从而最终达成一份各方都愿意接受并实施的协议。
其次,倘若上述方法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或者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存在严重分歧以至于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可以自行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以寻求法律援助。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
继承方面的纷争一旦产生之后,如若经过适当努力仍然无法化解,并且无法获得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支持,
当事人便有权不经此程序,而直接向法院提交
仲裁申请以解决纷争。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