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地产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通常无法办理
产权过户程序。为了保障
购房者权益,在选购房屋前应详细核实开发商的市场信誉、公司运营状况以及
产品质量等重要信息。若已经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约但出现目的未能达到之状况,
当事人应当遵循合法途径及时向有关执法机构提出申请,解除该项合约,并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与损失
赔偿。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
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
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