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终止
合同纠纷,可采行以下四种途径:
1.协商解决;
2.调解劝导;
3.
仲裁判定;以及
4.
起诉至法庭。具体如下所述:协商:指的是由
纠纷中的
当事人各方,以自愿及理解为基础,借助事实陈述与理性话语,达成共识进而自行化解合同纠纷。调解:亦称之为中介调节,指涉事双方在第三方
代理人的主持下,于其引导沟通之下,促进彼此相互谅解,从而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纷争。仲裁:此乃基于合同中所载之仲裁条款或双反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由中立方依据相关法律来处理
合同争议事项。例如,若争议涉及的金额较小且不至于引发重大
法律纠纷时,使用
仲裁程序将较为适宜。
诉讼:这是解决纠纷的终极手段。一般来说,诉讼乃法院在参与者包括原被告在内的全体诉讼参加人的配合下,根据当事人的
申诉要求,展开审理并处理争议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
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
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