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的是否能够退回取决于多种因素,具体如下所述:首先,如果店铺的持有者决定放弃所有权,其原因可能在于商店所处环境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并无法实现交付、或者在店铺成功交付以后,经过专业验证发现主体结构质量存在缺陷,再或者是在店铺交付完成之后出现了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居住条件的质量问题等这些特殊情况时,购买者均有权提出
退房申请。此外,当购买者在签订
购房协议后,发现开发商把房屋出售给了第三方或者未经允许擅自把房子
抵押给了第三方,那么同样的,购买者也有资格申请退房。换句话说,只要购买者能提供足够
证据证明卖方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规定的严重行为,就可以合法地要求退房,而且在此种情形下,退房不会被视为
违反合同约定,无需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然而,如果仅仅是出于购买者自身无缘无故的不满意而提出退房请求,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种请求很难得到法律支持。事实上,当
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之后,除非存在正当理由,否则单方面退房将被视为
违约行为,需要相应地承担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