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诉讼的过程中,涉及到商铺
纠纷的诉讼案件一般会在三至六个月内进行
开庭审理。对于人
民法院使用
简易程序来处理商铺纠纷的情况来说,通常在三个月之内能够完成
诉讼流程并做出相应裁决;而人民法院若采用普通程序来处理商铺纠纷,则可能需要大致六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整个诉讼过程并得出最终判决成果。然而,如果在这些期限内有任何重大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解决纠纷所需要的时间,那么经过有权机构批准后,最长可将解决商铺纠纷所需的时间再延长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