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
首先,我们可以考虑采用协商
处理方式。这要求双方
当事人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相互理解、谦让,以此来构建和谐的共识,最终达到解决
纠纷的目的。
其次,我们还可寻求调解解决方式。这种方式需要借助相关组织(例如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立的第三者的帮助与支持,以公正、公平、合法为原则,明辨是非曲直,明确各项责任,再通过详尽的事实陈述及深入的道理分析,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圆满地解决纷争。在此之外,如果真的涉及到法律问题,那么诉诸于司法程序也是一个可行的途径。这就是说,争议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由法庭依法进行审判,得出权威性的结论或裁定,通过争议当事人们对已生效判决的自觉履行或者是人民法院依法实行的
强制执行,来真正解决这个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