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条款所明确规范的流程,在房地产项目完工并准备交付出住之前,建筑企业必须负责组织和协调勘探、设计、施工以及监理等各相关方面人员,共同参与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并且,只有当所有参与方达成共识,认为工程质量符合相应标准之后才可以签署下质量合格文件。此外,建设单位还需依法提请规划、公安消防及环保管理机构针对房产进行全面审核,并待获得其相关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证明后方能视为合法完成该环节。在全部过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务必将相应信息提交至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以获取完整的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据此,方可有序地开展后续的初始交付出住工作。
《较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