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在产品宣传上存在夸大或误导
消费者的行为应如何准确判断,从法律准则角度来看,可以总结为以下关键点:开发商通过广告或其它推广手段,就所推出的房地产产品进行了与真实情况不相符的、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的宣传。针对这种情况,相应的执法处置措施如下: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不当行为;若
逾期仍未能解决问题,将此事项上报至相关管理部门,由其实施罚款惩罚;对于给
购房者带来的直接
经济损失,需依法予以定量
赔偿补偿,
补偿金额按实际损失的1-5倍计算。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
要约邀请,但是
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
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