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适用普通程序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其审判期限为六个月,原因在于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要求,对于由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应当在自
立案之日起计算的六个月内审结完毕;若所涉案件适用于
简易程序,根据该程序的特性,其审判期限应控制在三个月之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