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房地产交易
纠纷的法律
诉讼期限为三年,此期限自
债权人知晓或理应知晓其权益受损之时开始计算。在其权益在受损之日已逾达二十年的情况下,此类诉求将不受人
民法院的保护;但在具备特定情形时,可通过提出特别申请来请求适度予以延长。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