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
离异之后,对于未年满两周岁的子女,优先考虑由其母亲亲自照料
抚养,以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若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而父母双方面在
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全面衡量,并依据最有利于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最终裁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以后,家长应该充分尊重和听取他们个人的真实想法与观点。
对于未满两岁的子女,原则上应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但如果母亲自身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身体问题,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或者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到自身责任,而父亲强烈要求孩子与自己同住;
抑或是因为一些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留在母亲身边,那么这时可以考虑将孩子交给父亲照顾抚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