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乃在
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建立的法律联系,旨在规范双方的权责。
劳动者将接受雇主的
管辖,按照其派遣,执行各项工作任务,从而融入到雇佣团体之中,并从该雇主处获得
劳动报酬以及享受劳动权益的保障。
当前环境下,许多劳动者在所签约的工作岗位上经历了前期几个月内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困境,然而,事实上这已触犯了相关法律
法规,应当向劳动者予以
赔偿。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所在地雇主给予半个月的
双倍工资补偿。
如雇主用工行为超出一个自然月份但满一年之后仍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便是
非法用工之举,劳动者有权提出辞去职务,同时还可请求雇主支付两倍的
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