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劳动关系,即是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合法有效的
劳动合同为基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
法律关系。
在这层关系中,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整体管理,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进行工作,并成为用人单位的团队性一员;
同时,其
工资薪酬及安全保障皆由用人单位依规提供。
然而,家政服务从业者如保姆、钟点工等与雇主并不形成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除非他们与其服务的家政服务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他们便将可能与这家家政服务公司建立起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
反之,若仅有家政服务公司与家政服务从业者签订的家政服务协议,那么这种关系也不能被视为是劳动关系。
因此,对于家政服务的种类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判定,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实际状况以及所依凭的条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