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者因
醉酒驾驶而遭受
刑事拘留时,患者享有申请
取保候审的权利。
然而,若申请未能获得批准且案件仍处于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阶段时,患者便无法进行探望活动。
另一方面,若仅为因酒后驾驶(未达到
醉驾标准)而受到
处罚的情形,则对驾驶者采取的
拘留行动属于
行政拘留的范畴,这属于
行政处罚,并不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不过,这里需要提醒您,尽管不能进行探视,但您仍然有权向拘留所申请探访。
需要提醒您的是,取保候审实际上是我国
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
刑事强制措施之一。
它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
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未被
逮捕或已被捕但要求
变更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
其目的在于防止他们逃脱侦查、起诉与审判,故责令其提供保
证人或缴纳
保证金出具保障书,确保随时应对
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
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