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属于法定性质的
诉讼请求,此类
诉讼在法院审判工作中频繁出现,且通常作为原告与被告间的争议事项出现。
然而,确认之诉只有符合特定条件并得到法院的许可后方可实施。
所谓确认之诉,乃一方
当事人请求法院承认或否决其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争议民事
法律关系,以及该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形态的诉讼。
确认之诉具备两大特性:首先,提起确认之诉的一方向法院寻求的,并非判决另一方承担相应支付责任,而仅限于确定双方争执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实际状况;
其次,法院受理确认之诉并做出裁决后,裁决结果并不涉及给付事宜,故无执行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只为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在
民事纠纷的范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