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说说啊,就是那个
民事诉讼吧,哎呀,你别急啊。
打完官司以后呢,如果满足了那个条件的话,它就可以当作
刑事案件来审理啦。
还有呢,要是有些案件因为
证据不够就不
起诉的那种,当发生这种事之后,检察院可能会发现新的线索啊、证据之类的,然后这些新发现的东西如果符合起诉的要求,他们也能把这个案件当成刑事案件来处理。
这里我要说的是,关于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规则,它里面有个条款第三百六十八条是这样讲的嘛,说如果咱们的
犯罪嫌疑人呢,他的
犯罪行为无法确定或者我们觉得不应该让他承担法律责任的话,那这个就是证据不够,而且这个五种情况都是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
再来,咱们来看看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第三百六十九条是怎么规定的吧:当检察院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时候,假如他们又发现了新的证据,只要这个证据合乎
起诉的条件,他们也可以提出
公诉哦。
来,再说说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这条说的是:无论是人
民法院还是检察院、警察局,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以及
自首的那份材料,他们都得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赶紧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看看是否有
犯罪的事情发生,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他们就要
立案;
但如果他们觉得没有犯罪的事情发生,或者犯罪的事情很小,没必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就得不了案子,同时还得告诉那些报案人啊、控告人啊、
举报人和自首者这个结果。
假设有人对此有异议的话,那么他们就有权
申请复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属于
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一)
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
排除合理怀疑的;
(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